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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到湖南能源监管办资质处办理电力行政许可申请业务。

在办理电力行政许可申请业务前,请认真阅读本须知,以便于我们尽快做好对电力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受理和审核工作。

一、提出申请前,请及时了解电力业务许可相关文件及管理规定,具体情况可登陆湖南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网站。

二、电力业务许可申请条件、标准及相关文件资料,可以在我办资质许可申请平台查询下载,提交申请资料必须通过我办资质许可申请平台办理,必须使用IE8浏览器。

三、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,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申请许可证的,均不予受理,并给予警告,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许可申请;情节严重的,二年内不再受理。

四、申请人需要变更电工进网作业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注册单位的,须满足下列条件后,再按有关程序办理:

1、变更人员本人的变更申请;

2、原所在单位同意变更的函件;

3、变更人员证件原件;

4、原所在单位人员不够许可条件的,不予变更。

五、申请材料通过三次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,予以退回,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。

六、申请资料退回补正的,应当在30天内完成补正并提交,超过30天仍未补正提交的不予受理,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。

七、申请资料一律通过许可申请平台提交,先由专责人员进行形式审查,基本合格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,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予受理,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。

 2017年8月1日